淋巴结核康复期间的饮食禁忌

    发布时间:2015-10-20   来源:海阔健康网   

  淋巴结核是一种慢性消耗性疾病,在治疗该病如果能配合饮食巩固疗效,能增大药到病除的成功率,实现疾病最彻底的治疗效果。淋巴结核患者主要以补充高蛋白、高热量、高维生素的食物为饮食原则。忌食辛辣剌激性食物,以及忌食带鱼、带鱼、鸭蛋、野鸡肉等发物。

  淋巴结核康复期间的饮食禁忌

  1、鸭蛋:性凉,味甘,能滋阴。淋巴结核者应忌食。《食性本草》中曾说:“生疮毒者食之,令恶肉突出。”《日用本草》亦云:“发疮疥。”《随息居饮食谱》中还告诫:“鸭卵,滞气甚于鸡子,诸病皆不可食。”并说:“皮蛋味虽香美,皆非病人所宜。”亦当忌之。

  2、黄鱼:又称黄花鱼、石首鱼。性平,味甘,能健脾、益气、开胃。但历来都被民众及医家视之为发物(发物【译】:指富于营养或有刺激性特别容易诱发某些疾病或加重已发疾病的食物。)食品。如《本草汇言》中说:“石首鱼,动风发气,起痰助毒。”《随息居饮食谱》亦有告诫:“多食发疮助热,病人忌之。”患有淋巴结核之人误食之,极易引动病气,有诱发宿疾疮毒之弊,切勿服食。

  3、带鱼:性温,味甘,能补气养血。但它又是一种高蛋白高脂肪的发物食品。有学者认为,海鱼类多含有刺激性成分,病人吃了海腥之物,如带鱼、黄花鱼后,会加重病势。《随息居饮食谱》中早有告诫:“带鱼,发疥,动风,病人忌食。”淋巴结核者若食之,容易引动病气,有触发宿疾疮毒之虞。

  4、雉肉:又称野鸡肉。雉肉是为发物。唐·孟诜曾说它“发五痔诸疮疥”。《日华子本草》认为“有痼疾人不宜食”。《随息居饮食谱》亦告诫:“诸病人忌之。”所以,淋巴结核者当忌食为妥。

  5、鹅肉:民间群众及历代医家都认为它是发物性食品。如唐·孟诜曾说:“鹅肉多食令人发痼疾。”明·李时珍亦云:“鹅,气味俱厚,发风发疮,莫此为甚,火熏者尤毒,曾目击其害。”淋巴结核之病实为痼疾顽症,切忌食之。鹅蛋性同鹅肉,多食也发痼疾。正如《饮食须知》所言:“鹅卵性温,多食鹅卵发痼疾。”因此也在忌食之内。

  6、螃蟹:性寒,是属于诱发病气之发物。如宋代医家曾说:“此物极动风,体有风疾人,不可食。”淋巴结核患者发物当忌之。

  7、獐肉:獐为鹿科动物。獐肉性同鹿肉,乃温热食物,且亦为发物食品。清代食医王孟英就认为“多食发痼疾”。患有淋巴结核者多为阴虚火旺之症,故当忌食之。

  温馨提示:淋巴结核患者康复期间,除了饮食要特别注意之外,还要适当休息。 一般来说,晚上至少要保证9个小时的睡眠,中午应有1-2小时的午睡时间,体质虚弱者上午10点应卧床休息1小时左右。充足的睡眠和适量的活动交替进行与合理安排,是增强患者体制、提高抗结核能力的最佳方式。

  【参考文献:《结核病防治必读》《实用结核病护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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